关于2016年寒假有关事项的通知

来源:院办日期:2016-01-04点击:30

各部门、各外包单位:
  现将2016年寒假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  一、放假时间:
  (一)学生放假时间:自2016年1月9日起至2月22日止;2月23日报到注册,2月24日起正常上课。
  (二)教师、干部放假时间:自2016年1月10日起至2月22日止。2月23日上午9:00报到,班车早上7:00从三牌楼发车(按正常路线行驶)。各部门当天上午10:00前将考勤情况电子版报院办(邮箱:xuxia@njupt.edu.cn)。  
  (三)寒假期间,收发室照常工作。各部门相关信件及时告知各部门负责人。
  
  二、学院院领导因公、因私离开南京须按《关于中层干部履行外出请假等规定的通知》(党办发〔2006〕1号)执行;有出国(境)计划的,须按《南京邮电大学处级干部出国(境)管理办法(试行)》(党委组发〔2015〕1号)执行。学院部门副职及以上负责人若因私出国,须向分管院领导报备。

  三、做好安全保卫工作。放假前各部门要全面开展一次法律和安全知识教育,增强法制观念和防火、防盗等安全防范意识;对安全防范工作进行一次全面自查,落实各项防范措施,及时整改安全隐患。

  四、加强值班制度。各部门在假期中应根据工作实际需要,经学院同意后安排值班,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,履行职责,严格交接班手续,确保工作到位。值班表于2016年1月6日前将纸质版与电子版报送院办(电子邮箱:xwh@njupt.edu.cn)。

  五、各部门应根据本通知精神,结合实际情况,拟定与寒假有关的工作通知,在呈报分管院领导同意后发布。

  以上请各部门遵照执行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  院长办公室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16年1月4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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