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2017年“五四”青年节放假的通知

来源:院长办公室日期:2017-04-28点击:31

各二级单位、职能部门:
    根据国务院《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》的有关规定和我院工作实际,5月4日(青年节,星期四)全体在校学生下午放假半天,考试照常进行,其他教学活动暂停。
   特此通知。

 

       2017年4月28日  
 
 
网站地图