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2018年“五一”劳动节放假的通知

来源:院长办公室日期:2018-04-19点击:28

各部门:
    根据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8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》(国办发明电〔2017〕12号)和我院工作实际,现将2018年劳动节放假相关事宜通知如下:
    4月29日至5月1日放假调休,共3天。4月28日(星期六)上班。其中,4月29日(星期日)为公休日,4月30日(星期一)调休,5月1日(劳动节、星期二)为法定节假日。4月28日补4月30日(星期一)的课。
    请各单位切实做好假期值班、安全保卫等工作。外出的师生员工要注意安全,学生外出应履行请假手续。
    特此通知。



       2018年4月1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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